近年来,利用无人机进行航拍的人逐渐增多,为空域安全带来了影响。为此,万州警方加大了对以无人机为代表的“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力度,对辖区内发生的未经空管部门空域审批就擅自开展无人机飞行活动的行为予以依法查处。

10月13日,万州一名男子熊某就因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黑飞”无人机而被警方行政处罚。

案发当日,万州区公安局特警支队无人机具反制大队民警通过监测发现,有人正在周家坝天生天城文旅街区操控无人机飞行,且该次飞行并未向相关部门备案合法飞行手续。大队民警立即同周家坝派出所民警一同赶到现场,将正在违法飞行的熊某抓获,并查获无人机1架。


经调查,熊某于2023年6月初购买了该无人机,并进行非法解禁,从事航拍摄影牟利。10月初,熊某接到万州某地产公司邀请,为该公司航拍宣传照,没想到无人机刚起飞不久,便被公安机关查获。

“‘黑飞’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极有可能酿成大祸。”据民警介绍,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无飞行执照、未经申报许可违规飞行,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熊某在未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申报飞行计划、未向相关部门备案合法飞行手续的情况下违法飞行,且本人也未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公安机关依法对熊某作出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并对涉案无人机依法予以收缴。

万州机场净空区保护区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航拍爱好者,万州城区绝大部分属于机场净空保护区,是管制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且操控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人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培训合格(即必须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对于未经空域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的,警方将依法予以查处;对于触犯刑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单位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来源:万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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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疆 [17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