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员Mark R. Warner (D-VA华纳)和Rick Scott (R-FL斯科特)已经提出2023年美国安全无人机法案,该法案禁止从被视为国家安全威胁的国家购买无人机,尤其是中国。

华纳参议员认为,虽然美国应该继续投资国内无人机生产,但从国外购买无人机,尤其是那些被认为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无人机,是很危险的。

斯科特参议员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无人机是对国家安全的威胁,美国不应使用纳税人的钱购买任何在中国制造的产品。无论是间谍气球、TikTok还是无人机,他们都会不惜一切代价渗透我们的社会并窃取我们的数据。我很自豪能与我的同事们一起重新引入两党的《美国安全无人机法》,以阻止美国购买在被认定为国家安全威胁的国家制造的无人机。这项重要法案对我们的国家安全至关重要,应立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并签署成为法律。

具体来说,美国安全无人机法:
禁止联邦部门和机构采购在被认定为国家安全威胁的国家/地区制造或组装的,某些外国商用现成无人机或涵盖的无人机系统,并提供终止当前使用这些无人机的时间表。
禁止使用通过某些合同、赠款或合作协议授予州或地方政府的联邦资金,用于购买在被认定为国家安全的国家/地区制造或组装的外国商用现成无人机或涵盖的无人驾驶飞机系统。

联邦政府已经有一份美国和欧洲批准的无人机“蓝名单”供国防部使用,尽管其他联邦和州机构已经采用了它。

这些限制将在立法颁布两年后生效,并且在颁布后不超过275天内,美国主计长必须向国会提交一份报告,详细说明联邦部门和机构从被认定为国家安全威胁的国家采购的外国无人机和无人驾驶飞机系统的数量。

该立法由几位参议员共同发起,包括 Marco Rubio (R-FL)、Richard Blumenthal (D-CT) 和 Josh Hawley (R-MO)。 华纳参议员本月早些时候介绍了《提高美国无人机竞争力法案》,该法案旨在使无人机能够在全国范围内用于商业货物运输。

但是,也有一些例外。 该法案将允许国土安全部、国防部、司法部和情报机构购买一些无人机用于研究、培训和测试,以及进行反恐或反情报活动。

它还将允许购买无人机系统,前提是它们可以不再“向受保护的外国实体传输数据或从中下载数据,否则不会构成豁免官员确定的国家安全 [或] 网络安全风险。” 如果购买这种无人机是“为了满足NOAA的科学或管理目标或运营任务所必需”,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不受限制,交通部和联邦航空管理局也有类似的回旋余地,毕竟中国的大疆无人机在很多领域使用都物美价廉。

立法全文链接:american-security-drone-ac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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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疆 [120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