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早上6点,跨海大桥大队民警接到路人报警称,跨海大桥航道桥最高点处,应急车道上有三个行人来回走动,过路车辆很多,驾驶员感到通过时非常危险。

执勤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发现青岛方向51公里处,确有三名行人站在路边,其中一人手持遥控器,疑似操作无人机,且身后并无车辆陪同,民警立即将警车停在后方,打开警灯和警示标志预警。

经询问,该一行三人为摄影航拍爱好者,到青岛旅游,相约一早步行到跨海大桥,行走至该路段时发现景色很好,便当场进行航拍。民警立即制止其行为,并告知高速公路禁止行人上高速的相关规定,其中一人立即将无人机飞回原地,三人表示之前不清楚相关规定,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民警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将三人带离了高速公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等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同时《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条也作出规定:“禁止下列人员、车辆进入高速公路:(一)行人;(二)非机动车;(三)摩托车、拖拉机等。”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游客朋友们,跨海大桥高速公路路段,均应当遵守高速公路相关管理规定,行人上高速进行观景或随意停车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危险较大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如果在跨海大桥辖区遇到相关警情可以拨打0532-87830122报警电话寻求帮助。

来源: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晓雯 通讯员 史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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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疆 [25次浏览]